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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征收是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。随着征地拆迁的范围越来越广,由此而引发的征拆矛盾也越来越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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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料图】
如何认定征地补偿费用是否到位?
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郭培芳律师解答:
征收方“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、专户存储、专款专用”的判断标准是看征收资金总额是否包含,或者说是否大于征收预算费用的金额。足额到位是用于征收补偿的货币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,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。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,包括实物和货币两个部分,是二者之和,即已经提供实物补偿的,可在足额中扣减相关费用。专款专用也就是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征收补偿,不得挪作他用。
在实践中,要知道征收资金总额和征收预算费用,我们可以通过申请相关批复的信息公开,查找征收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总额和预算费用。
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郭培芳律师解析:
为防止因征收补偿费用不足导致征收项目无法正常进行,致使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无法及时到位,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,征收补偿条例规定,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,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、专户存储、专款专用。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,是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,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。
如果将来法院审查的时候,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律规定的,该征收决定是属于不合法的,可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,这也是审查征收决定的一个重要的事项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:
(一)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;
(二)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安置的补偿;
(三)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。
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。
郭培芳律师简介
郭培芳律师 毕业于国家高等法学院府西南政法大学,获法学、文学双学士学位;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、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及比较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;专注于传统民商法案件,比如合同纠纷、房屋买卖、建筑工程施工、房屋拆迁补偿、婚姻继承合同、公司法纠纷及争议解决、债权债务纠纷等等。同时因曾在国有公司工作过,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、劳资纠纷解决与梳理、合同审查等比较擅长。
职业感悟 勤奋、敬业、执着、高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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